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约占全国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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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主办的“金融助力政策先行 《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政策宣讲会”在穗举办。

  会议旨在加强对《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学习和理解,加快推进《意见》在广州落地实施,进一步深化广州和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发展。会议采取“现场宣讲+线上直播”的方式,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业务专家对《意见》的整体框架和推出的26条创新举措政策进行了细致解读。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十周年,经过十年的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意见》的落地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加速扩大,人民币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往来第一大结算货币。截至2020年3月末,粤港澳大湾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已达14.8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4;其中,经常项下累计结算金额占全国的28.5%、连续十年居国内各省(区、市)首位。

  二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品种日益丰富,多项业务在国内率先实现突破。大湾区跨境人民币结算起步于货物贸易,之后扩展到服务贸易等其他经常项目以及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跨境融资等资本项下业务,并逐步运用于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证券市场投资、碳排放权跨境交易等金融市场交易业务。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大力推动下,大湾区先后办理了全国内地首笔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支出、首笔人民币投资利润汇出、首笔境外股东使用人民币直接投资境内企业业务、首笔跨境人民币支付股权转让款、首笔境内企业借用人民币外债、首笔跨境人民币贷款、首笔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等业务。

  三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参与主体数量持续增加,市场拓展成效明显。截至2020年3月末,广东已有9.8万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银行业机构达到3706家,与境外发生业务的国家和地区224个。

  四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持续优化。近年来,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实施的一系列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创新业务,促进了粤港澳金融一体化发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支持自贸区企业从港澳银行借入低成本资金。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以来,有效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融资成本。RQFII/RQDII、沪深港通、债券通、基金互认等证券投资业务陆续开展,促进了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支持港澳资跨国企业集团设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提升企业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能力。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加快推进大湾区资本项目可兑换,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近五年来,广东先后获得跨境投融资试点12次,资本项目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截至5月20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有681家企业在银行办理了1140笔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对应外债签约金额折合244亿美元。据调查和测算,该项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少业务办理时间超300天,累计减少交通里程超6万公里。

  此外,建设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米晋湘还在会议上表示,2019年12月,建设银行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签署《支持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内,建设银行将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3万亿元人民币融资支持,以优质新金融服务赋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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