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买卖原油期货及ETF作出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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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4月24日发出通函,要求商品期货经纪行采取防范措施,藉以管理买卖原油期货合约的风险。证监会提醒经纪行,如客户并不全面了解这些合约或没有财政能力承担潜在亏损,便不应为他们开立新持仓。鉴于香港的公众假期将至,证监会亦敦促经纪行向客户收取充足的保证金。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原油市场近期经历前所未见的波动,以致买卖原油相关金融产品的风险大幅飙升。各公司应审慎地管理有关风险,以保障投资者。”
证监会今天亦发出了另一份通函,提醒证监会认可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exchange-traded fund,简称ETF)的管理公司保持警觉,务求在极端市况下以符合投资者最佳利益的方式管理基金。此外,证监会亦提醒各公司在提供期货ETF的交易服务时,应确保遵循操守规定。
原油ETF及其他商品期货ETF是以了解有关风险的投资者作为对象的衍生产品。商品期货市场极为波动。投资者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重大亏损,甚或损失全部投资资金,故在买卖这些产品时应审慎行事。
证监会亦提醒投资者,要注意如他们以杠杆或保证金方式买卖金融产品(例如原油期货及期权),有可能就其持仓在短时间内被追缴大额的保证金。他们可能会因市场走势不利于其持仓而被强制平仓,而他们可能要为任何超出其保证金存款的变现亏损负责。
欧达礼先生又指:“投资者应只买卖他们完全了解的金融产品,而非纯粹因相关资产的价值跌至很低的水平便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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