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OBV不是直接对股价做出分析的指标,却又是按照收盘价的升或降来计算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对某些个股(常见于交投清淡者)来说尤其如此。如股价在某日的大多数时间里处于下跌状态,收市前突然拉红,或者与此恰恰相反,收市前突然遭到打压,严重影响了指标试图真正反映的情况。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有两条途径:1.以收市价位于当日中心值之上或之下来决定成交量的加或减,成交量也是按照同一百分比加入或减出累计值;.利用分时如30或60分钟的OBV变化值作为日线指标的修正值,以周内日线的变化值作为周线的补充。 还有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即成交量是按照金额还是手数来计算呢?对大盘而言,成交量应由金额确定,对于个股来说,成交量则应由手数计算。因为成交金额通常被视为财气指标,表示投资者可以动用资金的参与程度,成交手数则被视为人气指标,表示投资者抢进意愿的强弱,主要用于分析个股的换手情况,两者从不同侧面反映大盘运行的动力,并且基本呈同步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