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各项实体
自1913年始所创立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一种带有制约和平衡特点的制度,即在地区之间、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以及银行家、工商业者和公众之间实行分权。联邦储备体系包括以下实体: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咨询委员会以及大约4000家会员商业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
12个联邦储备区各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并可在本储备区内的其他城市设立若干分行。每家联邦储备银行有9名董事,其中6名由该储备区内的成员银行推选,另外3名董事由联邦储备理事会任命。由9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任命该行行长(需经理事会同意)。资产额最大的三家联邦储备银行(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占联邦储备总资产的一半以上。联邦储备银行负责检查会员银行、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进行支票清算、收回流通中的旧通货和发行新通货。此外,它们还参与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并建立联邦储备系统与地方之间的联络。
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
它是联邦储备体系的最高机构,由美国总统提名并征得参议院的同意后任命的7位理事组成。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它控制贴现率,可在规定范围内改变银行的法定准备比率,并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一起控制了公开市场买卖业务。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的主席是总统和国会的主要经济顾问之一,理事们有时可充任美国代表与外国的中央银行和政府谈判。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还有大量的银行管理职能,如批准银行合并、监督对禁止贷款歧视和不真实报表的法律的实施、监督美国境内的外国银行活动。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它是联邦储备体系内部政策制定的中心,由7名联邦储备理事会理事和5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组成,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也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席。其最主要的职能是决定公开市场业务,即联邦储备系统的证券买卖。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本身并不经手证券买卖,它是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发出指示,告知后者代理操作。虽然法定准备金比率和贴现率并非由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直接决定,但同这些政策工具有关的决策实际上还是在这里做出的。
联邦咨询委员会
它由每个联邦储备区的一位商业银行家(通常是一家大商业银行的总经理)所组成,该委员会充当联邦储备理事会的咨询顾问,对联储的货币政策制定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会员商业银行
所有国民银行(在货币监理处注册的商业银行)都必须是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而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联邦储备体系。目前大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商业银行是联邦储备体系的成员。在1980年以前,只有会员银行才必须在联邦储备银行存款,而由于在联邦储备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不计息,相当多的银行选择脱离了联邦储备体系。在1987年以后,所有银行都必须以在联邦储备银行的存款形式持有准备金,并且所有银行还都可以平等地享有联邦储备体系提供的诸种便利,如贴现贷款和联邦储备银行支票清算等。这样便制止了联邦储备体系会员银行数字的下降,也缩小了会员银行和非会员银行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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