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保证金的起源
香港人把保证金交易叫做MarginCall,直译过来就是“保证金电话(交易)”后来我们把它叫成保证金交易了。
其实保证金交易不是用来赚钱的,保证金交易是用来对冲风险的,最初出现这种信贷交易是因为在实际的外汇兑换中有不定期的兑换(比如银行分行之间的头寸调拨),为了规避这种不定期的兑换所形成的汇率波动风险,大家在兑换实际货币后,往往需要做一笔远期交易对冲风险,但又因为不知道这笔兑换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利率只好采用LIBOR的隔夜利率(OverNight),而远期合约为不定期的合约,交易时只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就可以了。所以,保证金交易更像“远期不可交割不定期非合约交易”(也有交易合约的),由于这种交易的账目可以处于银行账目的表外,随着衍生工具的发展,银行就把这种交易模式独立出来,推向公众,事实上,客户每次交易时不论你的保证金比例是多少,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向你提供这种服务的银行或者经纪商都必须持有你交易头寸数量相等的相应资金(比如你以1:100的杠杆比例,做100万美元的交易,银行虽然只收你1万的保证金,但是在银行的账目上他必须要有100万美元等值的资金,作为全额保证金),大多数监管机关在1998年以后都增加了这样的规定(中东国家有所区别,因为伊斯兰教义不允许有利息,所以中东国家的交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至于提供保证金服务的公司和银行是怎么挣钱的,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他们是靠贷款利息赚钱的,由于你只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那么余下的部分就必须以借贷的形式借给你,供你交易,而贷款利率是用LIBOR的隔夜利率(OverNight)来计算的,这种利率非常高,所以只要你交易,给你提供服务的公司或者银行就会收你的贷款利息,虽然你交易以后,所交易的货币会有存款利息,但是大多数时候活期存款利率都远低于贷款利率,这个丰厚的息差足以让这些企业给你报出买卖差价级低(0~5点)的交易价格。当然,你不过夜,她就没有办法收你的利息了。
关于为什么大的投资商不去做保证金,他们也做,只不过方法不一样而已,比如一家银行想要做一个1亿美元的兑换,她可以在兑换完成后,做一个远期投资组合来对冲风险,这里就可能有一部分的资金是用于咱们所说的保证金交易的,但不可能是全部,因为风险太大了,他们可能会拿出100万美元的资金(1%了)进行期权、保证金、债券回购、利率交换等合约的交易,最终使得这1亿美元的兑换交易,在过一段时间以后其价值不改变。
最近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新闻中有关“人民币远期不可交割合约”的消息,其实这种合约的交易和保证金非常的相似,只是,保证金交易期限是不固定的,而前者是固定期限的。
事实上,很多大宗不交割的交易都是用保证金的方式来进行交易的,例如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交易,货币期货交易,某些远期合约的交易,只是大家的信用等级不一样,而且这种交易又可以做成表外业务,所以你看不到大资金做保证金交易。象索罗斯这样的大型投资基金,他们的信贷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很多交易都是协商保证金的,而且很多时候支付的保证金的数量刚好等于交易金额的到期利息收益,银行向其融资和融券的时候,银行都会的的确确有相应的资金或债券的,向客户融资超过自己自有资金的事情也发生过,最终演化成值得借鉴的金融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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