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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四部门:对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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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央行网站25日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本文标题:央行等四部门:对不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禁止性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动态-中国央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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